出差期间深夜敲房门、发送露骨图片、以职权施压逼迫单独相处……男高管陈某性骚扰女下属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其不服,提起了仲裁和诉讼。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这起由企业高管性骚扰女下属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认定陈某的性骚扰行为证据确凿,无可辩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合规,驳回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4年1月,某公司女员工朱某向公司实名举报部门经理陈某对其长期实施性骚扰,包括出差期间深夜敲房门、发送露骨图片、以职权施压逼迫单独相处等不堪入目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朱某的人格尊严和隐私,给朱某造成极大心理压力。朱某曾因顾及对方领导身份选择隐忍,但陈某的变本加厉让她最终选择报警并投诉,遂站出来讨回公道。
该公司在接到朱某的投诉后,迅速展现出应有的担当,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调查并核实情况。在确认陈某存在性骚扰行为后,依据企业《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果断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合同。在解除过程中,公司积极征求工会的意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保障了处理流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陈某不服提起仲裁和诉讼。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均认定陈某的性骚扰行为证据确凿,无可辩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合规,遂驳回了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全面综合考量了诸多关键证据:公司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出具的《调查报告》,这份报告基于专业的调查手段和严谨的分析,具备较高的可信度。朱某的报警记录及警方对相关事件的询问笔录,这些记录还原了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手情况,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了关键线索。陈某在公司调查阶段的自认录音,这一证据直接表明陈某对自己不当行为的承认,极大地夯实了案件的证据基础。此外,陈某发送的淫秽图片以及深夜敲门等一系列反常行为细节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
综上,二审法院认定陈某存在性骚扰行为具有高度盖然性,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合规。
【法官提醒】
员工遭遇性骚扰,隐忍等于纵容,要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录音、监控等证据,立即向企业监察部门或警方举报,勇敢地站出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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