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绝复合被烧伤案二审 律师称受害人无过错!4月22日,“恩施女子拒绝复合遭前男友泼汽油烧伤”一案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上午8时许,受害人陈女士的代理律师李莹到达法院。
李莹认为,覃某某承认两次向陈女士泼汽油的行为并有多人见证。而覃某某用卫衣扑火等施救行为则发生在与昏迷的陈女士在密闭空间内。即使施救行为属实,这和他此前泼汽油的行凶行为也不矛盾。
李莹透露,据她了解,覃某某与陈女士的矛盾并不涉及金钱、彩礼。在这个案子中,陈女士没有过错。即使陈女士有过错,也不能采取剥夺其生命的行为来伤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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